中山大学法学在职研究生最新招生信息
中山大学是孙中山先生于1924年亲手创办的,原名广东大学,1926年,为纪念孙中山先生改名为中山大学。建校八十年来,先生的精神激励了一代代中大学子登攀不息。以下就是中山大学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招生的具体内容。中山大学法学在职研究生最新招生信息专业学制学费民商法学法学2年10000元招生中知识产权学2年
地区:
简章:29篇
学费:13.5~9.6万
为了使广大考生能够顺利的完成现场确认工作,特此整理有关2015年中山大学MBA在职研究生现场确认时间及安排情况如下:
现场确认时间:2014年11月10日至14日, 上午:8:30~12:00,下午:13:00~17:00
现场确认地点:中山大学高等继续教育学院一楼大厅(南校区东门直入50米右侧)
现场确认流程:
1、资格审查
(1)所有考生均需进行资格初审(资格复审将在复试前进行),考生凭本人的网上报名号进行资格审查。
(2)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、学历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,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。我校不接受校园卡作为资格审查材料。
(3)未通过网上学历(学籍)校验的考生,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(学籍))证报告。
通过初审后,到“交费处”交费。
2、交费
请考生凭本人的网上报名号或身份证号,交纳报名考试费(考生交纳报名考试费并完成现场确认手续后,报名考试费不再退还)。
交费方式:考生使用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刷卡交费(现场不接受现金交费)。
3、现场照相、领取网报信息打印件(一式两份)
请考生凭本人身份证、POS机刷卡交费小票回执,到“照相、领取网报信息打印件处”现场照相,领取网报信息打印件(一式两份)。
4、确认网报信息,对错误信息进行修改登记
请考生认真核对网报信息打印件上的报考信息并签名确认。网报信息打印件上的报考信息原则上不予更改,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修改的错误信息,如考生通讯地址、毕业证书号等须经现场工作人员审核同意,到“错误信息修改登记处”进行修改登记;其他信息,如报考单位、考试方式、报考院系、报考专业、报考研究方向、专项计划、考试科目等不予修改。(报名信息经考生现场签字确认后,不得更改。)
5、交回经考生签名最后确认的网报信息打印件
考生对两份报名信息打印件签名确认后,请及时将其中一份交回报名点的“报名信息打印件回收处”。(同时交回《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》)
至此,现场报名确认全部完成。